|2018/07/18 16:33
1.申請人向所在地(以工商注冊地為準)海關遞交許可申請材料,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,海關制發(fā)《受理決定書》;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補充的,海關制發(fā)《許可申請告知書》;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的,海關制發(fā)《不予受理決定書》;
2、所在地海關受理申請后,應當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全面審查,并于受理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,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直屬海關;
3、直屬海關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,依法制發(fā)《準予注冊登記許可決定書》或《不予注冊登記許可決定書》,后者應當說明理由,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。
條件:1:公司注冊下來、并開有銀行的基本戶。
2:經營范圍必須有進出口權等字號,如果沒有這些字號需要先變更經營范圍,才可申請進出口權
1:辦理進出口經營權所需要的資料:
1:營業(yè)執(zhí)照正副本
2:公司章程【可有可無】
3:公章、私章
4:銀行開戶許可證【都要原件】
5:法人身份證及操作員身份證【法人和操作員可同一人】
6:公司名稱【中文、英文名稱】
7:注冊地址【中文、英文地址】【營業(yè)執(zhí)照地址一致】
2辦理進出口經營權流程:
1: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
2:海關進出口收發(fā)貨人注冊登記
3:辦理電子口岸入網卡【2百多】【讀卡器客戶另行購買】
4: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備案
5:外匯管理局名錄
條件:1:公司注冊下來、并開有銀行的基本戶。
2:經營范圍必須有進出口權等字號,如果沒有這些字號需要先變更經營范圍,才可申請進出口權